事关社会公益 卫福部:媒体可揭露才女作家姓名

卫福部指,才女作家事件事关社会公益依法媒体报导可揭露其姓名。(翻摄网路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周惊传轻生,其父母随后发声明指出,女儿过去曾遭补习班老师诱奸,震惊全国。卫福部在第一时间要求媒体勿揭露被害人身分「以免误触法律规定」,遭立委质疑卫部干预新闻报导。卫福部今改口澄清,该案事关「社会公益」,报导时可揭露被害人姓名。

原先就具高知名度的才女作家林奕含,上周轻生后经媒体大篇幅报导,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卫福部保护司当下便以一纸新闻稿,通知媒体要重视性侵害被害人的心理创伤议题,并留意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有关的「被害人身分隐私保障」规定,表示除非攸关「社会公益」,否则媒体勿在报导中揭露被害人个资,各媒体随之也均以「A女」来作为才女作家的代号

但此消息一出,引发外界哗然,认为卫福部「管太多」,甚至连执政党立委都跳出来抱不平,民进党立委林俊宪就在脸书贴文,质疑卫福部「以超高行政效率干预新闻报导」;卫福部当下则喊冤,认为自己仅是尽告知义务,绝对未干预新闻报导。

事发将近一周后,卫福部今终于松口,强调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规定,被害人死亡,若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为有报导或揭露必要者,则可揭露姓名及足以识别身分的资讯

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表示,过往遇到类似的相关事件,该司都会依惯例来发稿提醒、呼吁媒体,但均会告知「例外」的情形;有鉴于被害人父母在前夜发表的四点声明,经内部开会讨论后,认为该事件若经媒体报导后,能达到稳定人心、澄清事实、避免危险扩大等效果,符合「社会公益」条件,认为往后报导可揭露林奕含的姓名。

关于「社会公益」的认定,张秀鸳解释,当初修法时,各县市都有来参加,立院网站也有立法理由,故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判断多会有共识,以该事件来说,主管平面观传局、主管网路媒体社会局、主管电视广播的NCC,和保护司的立场都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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