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数第18名 进步1名
▲主计总处公布我国幸福指数排名18,较去年前进一名,图为主计长石素梅。
民众实质薪资不增反减,但经过PPP(购买力平价)后,国人在OECD国家中的「所得与财富」排名却名列前茅,推升我国幸福指数综合分数升至6.93分,排名也前进一名来到第18名。
主计总处今(29)日公布,2014年我国国民幸福指数24项国际指标综合指数为6.93分,较去(2013)年6.64分提高0.29分,与OECD 34个会员国及2个伙伴国相较,在37国当中位居第18,较去年前进一名。
官员说明,综合指数向上且排名可以前进一名,主因「每人可支配所得」、「每人金融性财富」、「全时受雇者平均年收入」等3项以购买力平价(PPP)换算的指标及「学生认知能力」等,分数明显提升。
根据调查,2014年台湾每人可支配所得为2.84万美元,高于去年的2.2万美元,排名由去年的第20名,大幅跃升至第10名;「全时受雇者平均年收入」为4.88万美元,亦高于上年的4万美元,推升排名一口气前进8个名次,来到第5名;「每人金融性财富」为13.15万美元,较上年的10.72万美元增加,排名维持第2。
官员表示,以101年数据来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为43万元,以1美元兑换30元台币的汇率计算后约1.4万美元,不过,由于一国的购买力与物价有关,我国物价水准相对较低,经PPP计算后,我国家庭消费PPP为15.14,换算后,每人可支配所得为2.8万美元,较汇率计算后1.4万美元倍翻,也就是,我国民众1.4万美元的收入,相当于可购买2.8万美元的商品。
官员进一步以台、美两地大麦克为例指出,美国大麦克要价4.6美元,经汇率计算后,约台币138元,几乎为我国大麦克79元的1.7倍,若要大麦克购买力相同,台币对美元的汇率不应该是30:1,应该是17:1(79/4.6),也因此,经全面计算后,当台币对美元汇率为15.14:1时,才会相当于在美国1美元可以购买到的商品。
不过,主计总处也坦言,虽然PPP后,每人可支配所得及每人金融性财富分别来到2.8万美元、13.1万美元,均较上年的2.2万美元、10.7万美元增加,但扣除物价后,实质薪资却是由上年的4.47万元下降至4.44万元。
就11个领域观察,「所得与财富」、「就业与收入」、「社会联系」、「教育与技能」及「主观幸福感」5个领域分数提升,且排名进步1~2 名;「居住条件」及「健康状况」2个领域持平;「环境品质」及「工作与生活平衡」2个领域分数下降,名次略退,主计总处表示,整体而言,我国物质生活条件面向表现明显优于生活品质。
此外,首次调查的台湾幸福特色,以生活便利居首,健保及美食次之,年龄别观点差异颇大;而按中研院调查,国人对政府、司法、媒体等各机构的信任均较去年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