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进联合国CEDAW明天审 江宜桦:今年底完成修订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台湾在2011年已由总统马英九颁布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施行法,翌年起施行,CEDAW的规定国内具有法律效力行政院明天更将举行CEDAW国家报告国外专家审查暨发表会议,并邀请5位国际妇女人权专家来台。行政院长江宜桦22日宣誓,所有违反CEDAW条文法规,今年底完成修订。▲行政院设宴款待审查CEDAW的国外妇权专家,院长江宜桦致词。(图/记者赖于榛摄)CEDAW第2次国家报告国外专家审查会议将自23日至25日举行,5位来自马来西亚南韩美国菲律宾肯亚的妇权专家,26日将召开记者会,发表对台湾的国家报告的意见总结。今晚则由行政院设宴款待国外贵宾,马英九、江宜桦都亲自到现场致词致意,江宜桦还留下来与外宾共用晚餐

马英九致词时表示,台湾女性在这几10年来深深参与社会转变,女性参政方面立法委员有1/3是女性,也不忘提起由他所提名的考试委员、监察委员,女性比例都超过40%。

江宜桦则说,提升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已是普世价值,台湾也将这价值观纳入治国理念中落实。我国并非联合国会员国,但是2011年6月8日已由总统颁布CEDAW施行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CEDAW的规定具有国内法律效力。江宜桦表示,台湾将公约条文及一般性建议内容毫无保留地推动、实施,也是正式向国际宣示我国保障妇女人权的作为与决心。

CEDAW施行法规定,各级政府机关需于施行3年内完成法规及行政措施的检视与修正,并建立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报告制度,每4年提出国家报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民间团体代表审阅,并应依审阅意见检讨、研拟后续施政

江宜桦会中表示,在法规及行政措施检视部分,共计检视3万3,157件,经专案小组审查确定违反CEDAW计226件,违反CEDAW条文的法规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修订,而行政院会持续追踪后续修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