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150万老板性侵小姨子坐牢 妻子竟偷吃小王遭抓包

月入150万老板性侵小姨子坐牢,妻子竟偷吃小王遭抓包。(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位通讯设备老板阿国10年前在家庭聚会中,趁着小姨子泥醉躺在沙发时进行指侵,被判处入狱服刑10个月。未料入监期间妻子竟在外偷吃小王,他怒对小王提告获赔10万元。未料妻子却拿出过往性侵以及妹妹因遭性侵后亡故的旧事逼离婚,最终法院认为双方观念分歧太大而判准。法官计算,阿国入监前每月收入有150万,出监每月收入仅3、4万元,因此判他必须小孩每月9000元生活费。

根据判决书,阿国于103年11月某日晚间9时许,与妻子在内多位亲属饮酒。事后妻子见表妹喝醉于是送他到客厅沙发睡觉。阿国见状,趁其他人陆续离开后,抚摸表妹胸部并指侵,事后遭到判刑,并于107年10月9日入监服刑,迨至110年8月4日假释出监。

未料出狱后,阿国竟然得知妻子外遇,气得怒告小王,而妻子也借机表示,阿国性侵她妹妹,导致妹妹轻生过世,让她遭受家人异样眼光与责备,事后也因他入监服刑也造成夫妻感情疏离。

但阿国辩称,当年是表妹装酒醉、借机拥抱、亲吻及抚摸他,并诬指遭到性侵,事后索讨100万元未果,才遭到提告,自己是冤狱,且表妹之死因为病死或自然死,并非自杀。他非常后悔因酒醉犯下过错,事发后也向老婆坦白,老婆知道真相未怪罪并获得家人谅解。

阿国更表示,事发半年他和妻子内共同创业,他入监服刑后,妻子探监多达60几次,经常以书信鼓励他并传达思念之情,也协助联系律师声请再审,他更尽力提供经济支援,降低入监对被妻子造成之压力及影响,妻子是因为外遇,想要离婚且拒绝他同住,因此责任在妻子。

法官认定,阿国与妻子因对婚姻维系存有重大歧见,相处沟通情形不良,欠缺信任基础,如强令双方共同行使亲权,很难期盼能理性沟通协调,恐有相互掣肘或意气用事,危害小孩权利义务之事,反而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影响。因此判准离婚,还必须每月负担未成年子女9000元生活费,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