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脸书感情状态改「丧偶」 老公求偿10万遭法官打脸

蔡妻脸书感情状态改为「丧偶」,引发丈夫不满提告求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惟法院认为「丧偶」虽有诅咒之意,惟用词并非激烈等情由,判不必赔偿。(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一名蔡姓男子与妻感情不睦分居,并向法院调解离婚,蔡妻将自己脸书感情状态改「丧偶」,结果蔡男亲友误以为他亡故,蔡男认为妻子诅咒他,提告求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法院认为「丧偶」虽有诅咒之意,惟用词并非激烈,在脸书登载时间不长及未公开等情由,对蔡男未造成重大侵害,判不必赔偿,案仍可上诉。

台南地院指出,蔡男提告主张,他与妻子有婚姻关系时期感情不睦,妻子搬回娘家住,与他分居期间的105年12月,意图羞辱及侵害他的名誉与精神,竟将社群网站脸书感情状态更改为「丧偶」,此举使其表姐误以为他已死亡,而向他胞姐询问,许多亲友都为此受到惊吓,有的打电话询问其母亲此事,造成蔡母不堪其扰,导致躁郁症加重,他费力澄清此为不实死讯,还忙着安抚母亲与亲友情绪,自己情绪也受到影响,导致身心俱疲痛苦不堪,故求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

蔡妻在庭讯中指出,因婚后受到丈夫许多蓄意侵害的不法行为,自己身心痛苦难以言喻,丈夫还诬指诸多不实内容向法院声请调解离婚,她才会在脸书情感状态上注明「丧偶」,这只是情感的抒发,无其他不良发言,且在脸书上好友及知悉丈夫的亲友都设定为「不公开」,无故意羞辱丈夫的意图。

法官认为,蔡妻把「丧偶」登载在脸书上属实,惟这两字措词并非激烈,虽对原告负面、诅咒意味,固然不当,不过未涉及社会对原告价值的贬损,也无其他不当发言,蔡妻登载时间不及1个月,且未刻意对亲友公开,难认对蔡男构成重大情节的侵害,蔡男求偿并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