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陈国星声明有大律师出高招 朱学恒一一破解盲点

朱学恒认为,陈国星声明中有许多疑点(图/东森新闻)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女作家林奕含逝世,引爆「补教狼师」话题。被怀疑是书中狼师原型的陈国星,日前发布声明强调与林交往两个月,但绝非有「诱奸」一事。不过,网路名人朱学恒则在脸书写下个人看法,他认为陈国星的声明,绝对有高人指点,所请的律师也绝对是收费高昂的大律师,因为策略运用堪称「近年以来最高招的安排」。

朱学恒表示,陈国星的声明不仅在很晚的时候露出,让过了黄金时段与人力缺乏的媒体们措手不及,只能以最简单方式、原文照抄处理;此外,声明在经过一晚上后,能发酵的程度大为降低,只剩网路平台声量可以对抗。而林奕含的父母目前仍在处理后事,也难以对此多做回应。朱还提到,代林父母发声明的出版社,「就这么巧」,选在陈发声明这天道歉。

另外,朱学恒也针对陈国星声明一一点出矛盾之处,以下是朱学恒脸书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陈国星,不是李国华,首先,要为近日带来的社会纷扰对我的家人说声抱歉,也对关心、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致歉意林小姐过世时,林家父母透过出版社以一篇声明稿,疑将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导致本人成众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爱女,治丧期间不愿再造成对方家属的二次伤害,因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而是静待司法机关调查厘清真相,但情势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说明,发表以下几点声明:

【首先破题一定要用没有确切证据手法,让自己摆脱李国华的狼师形象,因为作者已经亡故,死无对证。再来,一定要把家人放在最前面,营造好男人形象。通篇不提林奕含本名,只用林小姐描述,有助于疏离化自己跟她的关系,也让人无法构筑对林奕含的认同。说是不愿意打搅丧家,但头七才过,七七还没过,你现在挑个晚上八点发文就不打搅丧家吗?】

第一,我并没有神隐、没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师,也并非传闻在烟灭证据,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舆论压力相当沈重,我与我的家人亦因此纷扰而身心濒临崩溃,然而,此事件已成为媒体头版挞伐对象,严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继续沉默。

【没有神隐但是躲起来找不到,到现在也不敢出来开记者会面对社会,师爷你给翻译翻译,这不叫神隐甚么才叫神隐?】

第二,民国98年2月,当时林小姐是高三学测满级分生,同心补习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与本人合照留念。其后,林小姐及一群资优生参加补习班安排的加强辅导课,此段期间均仅于课堂上见面,无私下来往。至民国98年约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准备念大学,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两人之后交往约两个多月后,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后选择原谅,这段关系就划下休止符

【学测满级分表示已经可以填写任何志愿去任何科系读书,去参加甚么鬼加强辅导课是甚么逻辑?而且医科根本不用采计国文啊,补甚么习?而且网路上的榜单明确写着林奕含是由陈星国文团队指导,不是同心补习班,你怎么又说在之前都不认识?既然无私下来往,为何林奕含上台北念医科,要找一个国文补习班老师联络?既然没有私下来往,又如何在上台北之后能够跟你取得联系?陈国星电话有贴在公布栏吗?上面有写来台北读大学请打这支电话吗?在这边强调是林家父母要求分手,意思是你没要分手所以感情上不怪你吗?另外,你特别描绘此为婚外情,你特别强调已经取得妻子原谅,是在为了妨碍家庭的通奸罪铺陈啰?这里声明的意思就是在告诉林家父母当时分手是你们害的,我完全可以告你们家女儿通奸罪,陈国星是想用这个把柄把罪过推到受害者家属身上,同时暗示林家人不该出面吗?简单的说这段就是想要说双方是交往而且不是师生恋而且没有诱奸,而且妳林家人最好不要出面,一个声明棉里藏针,果然是个国文老师深明言语的威力!】

第三,据林小姐专访中表示于十六岁即已有严重忧郁症,本人当时与其素未谋面。本人现在回忆林小姐也曾因课业压力及志趣不合而快乐不起来。她说她是一个文学的灵魂却禁锢在理工科躯壳中。

【前面陈国星说补习班的时候与林奕含没有私下交往,这里又回忆到有课业压力而快乐不起来,前后矛盾了啊拟稿的律师!陈国星前一段描述交往的时间是民国98年8月到10月两个月,这时林奕含刚上台北读书,她开学都上不到一个月课你怎么可以回忆到林奕含有甚么课业压力快乐不起来?考试都还没开始,迎新活动都还没结束,哪来甚么课业压力呢?】

第四,关于小说新书发表会中她明确表示不是书中女主角,让大家失望了。小说中的时空错置、跳脱、幻想的手法,并非自传。本人尊重创作者的自由意识,不予置评。

【其实不是,林奕含讲的是: 「李国华身为小说的角色,在现实生活中有个原型,这原型是我所认识的一个老师」,「有一个老师,长年用他老师的职权,在诱奸、强暴、性虐待女学生」。】

第五,本人会配合司法调查,所有对本人的不实指控、诬蔑毁诋、道德批评,本人为此已经身败名裂。恳请各位媒体不要再让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

【难道陈国星可以说自己不配合司法调查吗?你写这段不是废话。啊但是律师照小时数收钱,多写一句是一句,多赚一点钱嘛!而且你当时犯下林奕含所说的行为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不要让妳的家人亲朋好友和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呢?现在才想起来不嫌晚吗?】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律师,愿意在此社会氛围下,挺身而出,当时两位律师对于承接此案有诸多疑虑,但经两位律师反复诘问本人,并检视相关证据,基于舆论公审须建立于真相事实之上的理念,经数日考量后,协助各方厘清案情,深感谢意,更希望社会大众不要再为此案耗费社会成本。如本人是导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愿意承担,让林小姐的灵魂能够平静。再一次感谢大家!陈国星

【这段完全是律师打广告,陈国星只要给的钱够多律师有甚么好不接的?难道打输不给钱吗?难道是出来做公益吗?魏应充都请得到律师了,你愿意花钱哪有甚么好对律师千恩万谢的?请两位律师不要在此刻意打广告置入行销,很缺钱和曝光吗?那你要记得讲自己名字和事务所啊,不要一边暗示老子有律师会告你,一边又忘记写名字啊!陈国星前面又说林奕含得忧郁症跟自己无关这里又说自己愿意承担,那你到底要不要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