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老婆参加「换妻派对」还告外遇 夫求偿200万惨打脸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郑姓人妻24岁时从大陆嫁到台湾,但婚后与李姓丈夫常有摩擦,甚至为了配合对方性癖被带去参加「换妻派对」、强拍性爱影片。但李男事后不满妻子蔡姓男子摩铁开房间怒告外遇并求偿200万元,却被法官打脸认为他早就默认妻子的开放性关系状态,因此裁定驳回。

李男2015年10月下午4时许在新北市一间摩铁抓到郑姓妻子与蔡姓男子开房间,检警在查扣的卫生纸床单证物验出蔡男精液,因此将2人起诉,一审虽然各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上诉至高等法院却遭撤销原判决,只因为他2011年开始就带着妻子参加「换妻派对」。

▲李男抓到妻子与蔡男上摩铁开房间,提告求偿200万却遭法官打脸。(图/达志示意图

至于民事部分李男求偿200万元,但郑妻强调,自己24岁就独自嫁到台湾,原本以为可以拥有幸福的人生,没想到却得配合丈夫的性癖参加「换妻派对」,甚至被强逼拍摄性爱影片或私密照,让她身心受创也导致夫妻感情失和,之后便离家居住,虽然她曾经因为丈夫道歉加上考量女儿的感受返家,但双方还是为了金钱等事时常发生争吵。

此外,早在郑女与蔡男认识之前,李男就曾传讯息跟妻子说,「拜托妳不要太天真,真的相信有人说要包养妳,送钱给妳、买房子给妳?如果妳信那就要恭喜了,我绝对不会挡妳的财路……」、「我不介意妳去追求妳要的幸福,我不是富二代,没办法满足妳」。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李男传给妻子的讯息明确表达出不反对她与其他男人交往,也没有要维持双方婚姻意思,可见2人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加上他曾带妻子参加换妻派对又未能证明配偶权受侵害,因此驳回求偿200万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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