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好奇打开帅尪电脑 点开资料夹崩溃秒提离婚

郭德田律师表示,如果只是性癖或爱好奇特如用有性爱光碟等,很难让法官判离婚。(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婚姻难以维持,任何一件事情都可能成为断开婚姻的原因,但离婚这事一但走法律途径,你的忍无可忍的点,法官不见得买单专业律师郭德田就分享案例人妻偷看帅尪电脑,点开D槽资料夹一片「不堪入目」,觉得无法接受提了离婚,但法官却觉得证据「还不够」不愿判离。

现代人都说离婚比结婚容易,但其实循法律途径,离婚也变得不简单,律师郭德田就在《新闻挖挖哇》节目上表示,其实很多人认为的忍无可忍,或是觉得另一半的特殊性癖好,是诉请离婚相当充足的理由,但其实假设没有直接影响到婚姻,法官很可能不会判离婚。

郭德田律师表示,法院的判定,是讲求会影响到婚姻的直接证据,像是单纯无法接受老公的爱好或收藏等,即便是性爱光碟,法官仍是会询问是否有其他的行为因为这些爱好收藏而发生,如只是女方觉得色情不雅,或是找到老公跟别的女生拍的性爱片,但无法证实这是在婚内发生,这样法官会觉得无法认定这段婚姻无法继续下去,郭律师还说,像是收藏性爱光碟这类癖好,「我们看都觉得还好」。

郭德田举了一个实例,有名人妻发现帅尪常关在房间内,还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因此趁老公不在,好奇偷看他的电脑,一点开D槽赫见一堆淫照,还觉得影中人的重要部位很熟悉,认为就是她老公的私密处,因此发现帅尪沉迷交友网站,会跟女生互传私密照,老婆对此既震惊又觉得难以跟对方走下去,因此到法院诉请离婚。

但是,法官接下了案子后,认为丈夫方面没跟他人发生性关系,只能算是行为不好而无违法,无法只从老婆发现的这件事情来下判断,因此会追问太太,丈夫是否有跟谁婚外情、是否有亲密对话纪录、是否有进一步发生性行为,如果太太无法拿出证据或回答,则法官很难给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