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揪已婚男摩铁开房「记得关定位」 尪见爱心贴图绿到崩溃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一名人夫控诉,妻子小清(化名)与有妇之夫阿祥(化名)发生婚外情,2人曾前往摩铁开房间,期间发生过性行为,他们甚至曾传送爱心贴图、提醒「关掉定位」、当街拥抱,愤而决定对阿祥提告求偿200万元。虽然阿祥矢口否认,但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仍判他应赔偿人夫30万元较为适当。

▲人夫指控妻子外遇阿祥,并质疑2人曾发生性行为。(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人夫在判决书中主张,妻子小清与阿祥发生婚外情,去年3月间2人开车前往摩铁开房间,10天之后又在大街上拥抱,接着相约到南部共度2天1夜,同宿于摩铁,期间发生多次性行为,2人聊天时还会传送爱心飞吻贴图、互叫亲爱的,小清甚至曾提醒「定位记得关掉」,并传送摩铁住宿折价券给阿祥,种种行为均严重侵害到他的配偶权,因而决定对阿祥提告求偿200万元。

阿祥则辩称,小清曾出国留学,会用「亲爱的」称呼熟悉的友人,并未带有男女情愫,况且一般人用LINE聊天也会经常使用无意义的贴图,不能因为这样就断定2人有不正当交往关系;此外,纵使他曾与小清一同前往摩铁,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发生过性行为。

不过,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阿祥在另案作证时,承认摩铁影片中拍到的车辆是他的,加上小清的手机讯号、Line讯息等证据,足以推论2人曾一同前往摩铁并共处一室;而当街拥抱的部分,虽然阿祥声称是小清搀扶酒醉的他,但他如果真的喝醉了,小清搀扶的姿势不应该是以手环绕他的脖子,因此不采信这部分的说词。

至于2人是否发生过性行为,法官表示,人夫直到言词辩论终结都没有提出相关证据,所以无法仅凭一面之词,就认定2人曾发生性行为。

最终,法官指出,阿祥与小清确实有「超友谊」的关系,侵害到人夫的配偶身分相关法益,衡量双方的身分地位、经济收入等因素之后,判阿祥应赔偿人夫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