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妻收爱心贴图 夫见对话「好想我的宝贝」绿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人夫控诉,妻子小凤(化名)去年11月间离家出走,有一次返家探视家人时,他意外目睹有陌生男子传送爱心贴图给妻子,进而抓包妻子与阿强(化名)曾拍摄亲密照片、互传「好想我的宝贝」等讯息,愤而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台中地院法官审理之后,判小凤与阿强应连带赔偿15万元较为适当。
▲人夫目睹有陌生男子传送爱心贴图给妻子小凤。(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人夫在判决书中主张,妻子(现已离婚)在去年11月间因为吵架离家出走,但偶尔会返家探视家人,有一次妻子回来时,他意外目睹有陌生男子传送爱心贴图给妻子,于是要求检查手机,没想到竟在手机内发现妻子与阿强拍摄的亲密照片,两人还互传「好想我的宝贝」、「爱宝贝多多」、「小可爱」等讯息,甚至相约一起去旅馆,愤而决定对两人提告求偿100万元。
小凤则辩称,她是被丈夫赶出家门才开始分居,也从未同意将手机交给丈夫检查,丈夫甚至对她施暴,导致脸部受伤;至于和阿强的关系,她强调,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没有做出任何侵害配偶权的行为。
而阿强经过法院合法通知,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丈夫提供的照片证据中,有拍到手机边框与萤幕缝隙等细节,但小凤矢口否认曾交出手机,考量到时下修图软体、AI构图、深伪技术容易取得,丈夫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照片中的手机就是小凤的手机,因此在丈夫能够证明此事之前,无法采用这项证据。
不过,法官表示,在另一部分的照片中,有拍到小凤与阿强私下会面往来,孤男寡女同在一个房间内,加上两人曾拍摄亲密合照,显然已经逾矩,确实侵害到丈夫的配偶权,最终判两人应连带赔偿1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