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大号」调查船「冲之鸟礁」航行 再度遭日警告

海大号。(图/翻摄自共同社

大陆中心台北报导

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19日发现,大陆海洋调查船「海大号」在东京都冲之鸟礁西北约250公里处航行,并从船尾向海中投入类似缆线物体。由于地点位于日本专属经济区(EEZ),日方巡逻船警告「不许开展未获我国事先同意的调查活动」,要求海大号停止调查,而陆方则强调「这里是公海」,为此双方有所不满。

根据《共同社》报导,海大号在14日已发生过了类似的事件,当时这艘海洋调查船在冲之鸟礁以北约300公里处海域航行,被日本海上保安透过无线电发出警告,要求停止调查行为,而陆方则回应「这里是公海」,日方随后增派巡逻船,对陆方海洋调查船持续保持警戒和监视」。

据了解,冲之鸟礁是位于日本南部、西太平洋海域、菲律宾海当中的一组珊瑚环礁,退潮时东西长4.5公里、南北长1.7公里,涨潮时,只有2块礁石露出水面,即东小岛和北小岛。日本主张冲之鸟礁是岛屿,并以此为依据主张47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和约25.5万平方公里的外大陆架,自1987年开始围礁造岛,筑起混凝土墙等,使这个不足10平方公尺的礁石成为「人工岛」。

大陆则一直认为冲之鸟是岩礁而不是岛屿,不能供人类居住,也无法维持经济生活,设定大陆架没有任何根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款明确界定,岛屿是在涨潮时露出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应把不能维持人类生活的岩礁列入其中,也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因此对这几次日方的警告行为颇有微词

为什么中日两方为此争议多年?原来,如果联合国判定冲之鸟岛是岛屿而非礁石,日本就可以拥有它周边43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享有区内的一切自然资源,否则除了半径12海里内属日本领海外,其余均属公海,中国可以在该处开发自然资源和捕鱼。

▼冲之鸟礁(图/翻摄自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