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渔船遭日押 渔业署:冲之鸟是岩礁非经济海域

▲我国渔业主张「冲之鸟」是岩礁日方不能主张是经济海域。(图/东森新闻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国籍渔船东圣吉16号」,25日清晨在日本「冲之鸟」东南东方海域捕鱼遭日本公务船扣捕。船主表示事前要进入这个海域捕鱼时,已经请示过渔业署,希望政府协助救人农委会渔业署长蔡日耀表示,当地属于岩礁,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能让人类居住或供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海域。

屏东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是在25日清晨5时40左右,在北纬19度47分,东经138度38分、在「冲之鸟」东南东方150浬海域(距鹅銮鼻东方1007浬),遭到日本公务船登检和扣捕。总统马英九下午紧急在总统府内召开国安高层会议,他会中裁示,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达我国政府严正立场并积极交涉,要求日方尽速释放人船,并就此问题展开协商

渔业署长蔡日耀表示,「东圣吉16号」一共有10人在船上,包括台湾籍船长1人、中国大陆船员1人、印尼船员8人。他提到日方扣押我方渔船的原因,「渔船位在联合国准许向外划设的200浬专属经济海域内。」蔡日耀认为该礁石是在水面以下,而且不能让人居住生活,不能以此地画设专属经济海域,这是有争议的。

目前渔业署和外交部等单位都在和日方交涉,要求释放我方人员和渔船;外交部表示,日本能否就「冲之鸟」主张200浬的专属经济海域仍存有争议,目前已经依据国际法进行协商,并寻求国际相关组织协助和平解决。

「东圣吉16号」船主潘忠秋表示,渔船要到这个海域作业前,有先请示渔业署,他表示「政府答应我们的,这是牵涉到生命财产的安全,政府一定要帮忙。」船长是他的儿子潘建鹏,请政府一定要协助让渔船和人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