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老公偷吃竟遭小三友呛「靠夭」 正宫怒告求偿被驳回

王姓男子与小三同居一年,2人分手后,妻子不满被呛,对小三提告求偿,却逾2年追诉期被判无效。(本报资料图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王姓男子上健身房结识苏姓女子,两人交往和同居1年后,苏女发现王男已婚,两人闹分手,王男也获妻子原谅,王妻去帮老公搬家收拾细软时,指王男与苏女同居是「你情我愿」,反被苏女的友人呛声「妳在那边靠夭什么」,王妻不满被呛,向苏女提告求偿180万元,但已逾2年时效,被法官驳回。

法官判决指出,王姓男子与妻子于106年5月结婚,109年间,王男上健身房健身时结识苏姓女子,两交往后, 王男搬进苏女工作室同居,一年后苏女得知王男已婚闹分手,王男被赶出苏女住处,回家后向妻子坦白出轨,获妻子原谅,王妻带着婆婆到苏女工作室帮王男搬家收拾私人物品。

苏女得知王妻找上门不敢出面,找陈姓友人帮他盯场,王妻和婆婆收拾王男物品时,陈男对王妻称:「你老公在这里吃饭,没有在洗碗,人家女的每天下班回来这里煮山珍海味给他吃,他喝得烂醉在那边闹自杀」,王妻和婆婆都回称:「这都是你情我愿的」,陈男竟反呛:「那妳在靠夭什么东西啊?」。

王妻帮丈夫收完物品回家后,忍了2年,依损害配偶权,对苏女提告求偿180万元。高雄地院审理时,苏女坦承与王男交往,辩称她也是受害者;法官检视相关事证,认定王、苏两人确实逾越男女交往分际,已侵害王妻的配偶权,但王妻于110年8月就得知丈夫出轨,却迟至112年9月才提告,已请求逾损害赔偿2年时效,因此驳回判王妻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