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女大生纯爱告白男同学 却被当性奴性侵17次

▲某技术学院听障女生男同学告白,却被他当性奴性侵至少17次。(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北部某技术学院听障女学生2012年间鼓起勇气向陈姓男同学告白,没想到所爱非人,被对方当作性奴对待,强迫她在校园内口交性交至少17次,被另一名学长仗义揭发全案。高等法院8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罪,二审判决陈男有期徒刑18年。

被害女生向法院控诉,她告白后才被陈男告知已有女友,但对方却仍利用爱慕心理,多次于上课时间强拉她到凉亭、楼梯间性侵,但她因为听障问题无法大声呼救,事后又害怕遭到杀害,因此一直没有报案,直到2013年6月,她又遭到陈男强拉要性侵,被一名学长撞见,才终于将陈男兽行揭发。女生父亲此时知道了女儿为什么在校表现正常却多次寻短,原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悲愤地当庭跪求检察官,恳请主持公道

然而,对于将被害女生彻底糟蹋,陈男仍然毫不知耻,还向法院辩称都是女方自愿,说「我一解开裤子,她的头就靠过来」云云,仍被检方认定涉犯17次加重强制性交既遂罪及1次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法院一审扣除其中1件证据不足,其余合并重判18年,二审亦维持原判。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