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椰林大道酒驾免行政罚? 警:是校园不算道路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椰林大道喝醉酒开车免罚?一名32岁的陈姓男子载着妈妈参加聚会,已经喝醉了还坚持开车,结果就在椰林大道撞伤一名散步的65岁老先生,但因该处属台大校园用地,不适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因此无法开酒驾罚单,只能依照伤害和公共危险罪送办,让陈省下7万4000元酒驾罚金

「驾驶从那个方向开很快,往宿舍这边过来,撞到人是有飞起来,屁股再坐到地上。」目击学生强调,陈男车速相当快,先是在校园绕了一大圈之后,来到椰林大道上的女生宿舍门前,擦撞到正和老婆散步的老伯伯,但陈没有上前关心老伯的伤势,事后还躲到女生宿舍厕所,还好学生紧急报警处理。

虽然陈男的妈妈坚称当时儿子没有开快车是移车,但坦承他的确有喝酒,警方到场酒测后也发现,其酒测值高达0.97毫克,可是最后却只有将他依公共危险和伤害罪移送,不仅没开酒驾罚单也没吊销驾照。

北市交通大队副大队长林基田解释,提供公众通行的处所才是所谓的公路,依照道交条例第三条,校园内不属于道路的范围。对此说法,学生相当不以为然,「只要是酒驾,不管在哪里都不对吧?基本上是这样,因为在学校里面也有可能会出事情。」

校园内酒驾到底该不该罚,学生看法和法规大不同,但警方强调,会视个案情况处理,该罚的绝不宽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