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Me Too!男大生将女篮队当后宫 对3女童性侵17次
利用教练之便对国小女篮球队3名女童猥亵、指侵的男子,上诉求减刑遭法官打脸,维持10年6月重判。(非当事人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市东区某国小2014至2017年间,外聘洪姓男大生担任篮球队助理教练,不料洪男竟将女篮队当后宫,先后对球队3名5年级女童强吻、强摸胸部与下体,并以手指性侵,全案后经受害女童告诉家长、老师后,才揭发洪男的狼行,今年3月1审被依强制性交罪与强制猥亵罪,合并判刑10年6月,上诉时委托律师以「情堪悯恕」为由,请求法官减刑,但台中高分院指出,如果减刑,将与现今如火如荼的「Me Too」潮流背道而驰,仍维持原判。
判决指出,洪男去年还是大三学生,却利用获聘国小女篮教练机会,把球队当「后宫」,对3名年仅10岁至11岁女童,做出10多次猥亵、性侵,包括1次在器材室以嘴巴给女童喂糖果,借机亲吻,并7度透过脸书私讯指使该名女童,要求第2节下课前往指定的女厕对她强吻、指侵。
此外,又叫一名女童与她的弟弟到礼堂楼梯间找他,指使女童弟弟把窗户关上后先行离去,随即再以调整骨盆名义对女童猥亵、指侵,这名女童受害后回家向母亲吐露案情,母亲到学校找老师了解后,乒揭发洪男的狼行报警。
法官审酌洪男犯罪情节不轻,还狡辩卸责,如果真的依照洪男的辩词对他减刑,将与当前国际社会力倡保护幼童,背道而驰,仍依13次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与4次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各处3年2月至7年4月徒刑,合并刑期10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