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少女太豪放 跷家12天和2男上床10次

国中少女太豪放,跷家12天先后和2名男子发生10次性关系。(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未满14岁的国中少女日前离家出走,12天内先后和2名男子发生10次性关系,摇身一变成了豪放女,甚至还在一男睡在床下的情况,和另一名摸上床的男子在一夜之间发生2次性关系。法院审理之后,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处2男各2年和1年6个月徒刑,但得以缓刑来自新,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国中少女先是透过网路游戏结识简姓男子,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之后又介绍洪姓男子认识,少女也和他交往而「脚踏两条船」。2014年7月11日,少女因和家人发生争吵而负气离家,跑到台中市来投靠男友洪男当天就带她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完事后再把少女交给简男

隔天晚间少女和简男、简男的胞弟和洪男等3男3女,一同借住在简男胞弟承租的套房,当晚3女睡在床上,3男则睡床下;不料当天深夜,简男却趁机摸上床,和少女发生2次性关系;天亮之后,少女却告诉简男要分手,想和洪男在一起,洪男一听非常开心,先后带着少女到别处发生8次性关系。

事后少女的家人找到人,但她到医院验伤并且提告;洪男坦承和少女发生8次性关系,但简男辩称因少女采集到的检体都是洪男的,自己仅和对方拥抱亲吻,并无发生性关系,但法院不采信;事后2男均与少女的监护人和解,法院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分别判处洪男和简男2年和1年6个月徒刑,但可宣告缓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