跷家找男友「一夜搞2次」 15岁少女返校说溜嘴…害他被判刑

台中少女翘家男友并发生2次性关系,男友遭判3月徒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negativespace)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18岁赖姓少年今年3月间与15岁少女小庭化名)交往,同月间少女跷家找男友,在她同意下发生性关系,事后少女返校向辅导主任解释跷家原因时,意外透露已与男友有亲密行为,校方规定通报进而报案;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赖3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15岁少女小庭今年3月初与18岁赖男交往,同年月18日,少女自行跷家至外县市,与赖相约在公园见面,同日晚间11点多,少女把书包放在赖住处后,又前往赖的吴姓友人家中借宿。

赖见少女姿色按耐不住,经她同意后,在友人房间内发生两次性关系,事后,少女返校上课时,向辅导主任解释为何跷家原因,意外透露与赖发生亲密关系,校方得知后依规定通报,并由少女母亲报案。

法官审酌,赖为18岁以上、19岁未满之人,且为满足个人性欲,明知少女心智发育尚未完全健全,对性行为缺乏完整之自主判断能力,仍未能克制情欲,与她发生性关系,造成她身心健全、人格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予以判刑,以示惩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