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就床战! 「12岁少女」爸怒告恶男:赔我150万

▲12岁的小莉刚和网友简男见面,就被对方怂恿性交。(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简姓男子2017年在脸书认识年仅12岁的小莉(化名),竟和对方第一次约出来就要求发生性行为;小莉爸爸事后发现,怒告男性女儿并求偿。出庭时,简男虽辩称和小莉适合意性交,仍被高雄高等法院依「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民事方面高院判处简男应赔偿小莉60万元确定。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2017年1月7日,简男透过脸书认识了年仅12岁的少女小莉,约对方隔天晚上10点在她家旁边见面;小莉也同意见面。简男到场见到颇为可爱的小莉,竟和对方发生性行为。

小莉爸爸见她晚归,逼问出事实后怒告简男,并求偿150万元。尽管简男声称是合意性交,仍不被一、二审法官采信,被依「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高雄民事庭则考量简男收入不多,判赔偿60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