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躺旁边熟睡!12岁少女遭男网友硬上 爸开门见「三人共床」气炸
▲男子趁友人在旁熟睡,与12岁女网友发生关系。(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林姓男子今年1月26日晚间与王姓友人前往12岁女网友小燕(化名)位于台南的住家过夜,三人到小燕房间内聊天时,林男见王男躺在内侧熟睡之际,竟大起色心,与小燕发生关系,翌日早上小燕父亲开房门时,见「三人共睡一床」,得知女儿与林男发生关系后,气得报警。对此,日前台南地院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将林男判刑1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今年1月初透过交友软体「柠檬」认识小燕,同月26日与王男从云林搭乘火车至台南柳营见小燕,到站后小燕母亲骑车载着小燕,带着林男、王男一同回到家中,先在庭院聊了一段时间,后来林男、王男与小燕担心吵到小燕父亲,便走进小燕房间继续聊。
27日凌晨1时,小燕母亲走进房间时,见王男已是熟睡状态,小燕与林男仍在聊天,曾告知小燕「不能与两名男子一起睡」,孰料,林男却未能克制己欲,在小燕母亲离去后,与小燕发生关系,而小燕父亲早上开房门,见三人同床共眠画面,更是当场傻眼,得知女儿与林男发生关系,气得报警。
对此,林男坦承犯行,采检结果也显示有出现林男DNA,足以认定其犯行。林男辩护律师则称,林男领有极重度之身心障碍证明,有智能障碍,根据林男犯案情状,应能酌减其刑。
不过法官认为,本件犯行时林男已成年,且年长小燕10余岁,双方甫认识,却冲动控制力不佳、未能克制己欲,与小燕发生关系,不符减刑要件,因此不采信辩护律师说法,另考量双方目前尚未达成和解等一切情状,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判林男1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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