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拍性爱照存男方手机 法官靠一颗痣认定判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王姓男子曹姓女子婚外情,「小三」曹女王男手机拍下两人性爱照,被王妻发现后怒告,曹女被判刑4个月。

彰化地方法院1日公布判决书,指出王男打牌时认识曹女,两人多次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曹女用王男手机拍下多张性爱照片,并发送暧昧简讯到王男手机,王妻意外发现老公手机里有丈夫与别的女人的性爱照片,质问之下王男坦承有外遇,并写下悔过书。

王妻控告曹女妨害婚姻,曹女则供称有与王男出游,但未发生性关系,两人也没拍过性爱照片,简讯则是开玩笑而已;但法官发现,性爱照片女主角和曹女的嘴角右侧都有痣,认定曹女就是女主角,「开玩笑」发暧妹简讯也有违常情,判处曹女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