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压制醉汉「膝盖顶爆脾脏」 法官认定报复性执法...判刑4月
▲光华派出所员警前年压制闹事醉汉,害人脾脏破裂遭判刑。(资料照/记者林炜杰摄)
新北市陈姓男子前年12月间喝醉酒搭计程车回家,却说不清楚目的地,司机只好将他载到新庄光华派出所,曾姓员警请陈妻到派出所付清车资,陈男却不满车资太贵,离开前怒踹计程车门泄愤。曾警认为陈男故意闹事,动手将他压制过程中却用膝盖撞击他腹部,导致陈脾脏破裂。新北地院认定曾警情绪性报复执法,今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2015年12月12日深夜,陈姓男子烂醉后拦乘一辆计程车,却连地址都说不清楚就睡着,司机只好将他载到派出所求助警方。一名刚分发不久的曾姓员警(25岁)和另外2名同事将陈男叫醒,并要求他支付车资,陈男却嫌600元车资太贵拒付,只愿意付200元,警方只好通知陈妻到派出所帮忙付清车资。
没想到陈妻前来付清车资后,陈男疑似不满车资太贵,离去前还出脚怒踹计程车右后方车门。曾姓员警见状,立刻上前用左手抓住陈男的肩膀,质问他为何要找司机麻烦,2人发生肢体冲突。
曾姓员警将陈男压制在地,并以膝盖顶住陈男腹部,结果造成陈男脾脏破裂、乙状结肠穿孔、腹膜炎等伤害,必须切除部分乙状结肠。事后,陈男提告控诉警方执法过当,检方依重伤害罪将曾警起诉。
法院开庭时,曾警强调是陈男酒后闹事在先,他依法执行公务,况且陈男掐住他的颈部,他才会将陈男压制在地,属正当防卫,否认犯行。不过法官勘验监视器和密录器画面,发现陈男虽然脚踹计程车,但随即被妻子拉离现场,没有继续施暴,也没有危害到任何人,曾姓员警却主动接近和他拉扯。另外,医院诊断证明陈的脾脏破裂是因外力撞击所致,而曾警事后探望陈时,也坦承有用膝盖撞击腹部。
法官认定曾警报复性执法,不符合法治原则,也没有与陈男达成和解,不过考量曾担任警职不久,年轻气盛,受刺激一时情绪失控,动机并不恶劣,且陈男手术后已经康复,身体没有重大不治或难治伤害,因此改以伤害罪论罪量刑,判曾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