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逃逸移工不敢报警!男组棒球队闯屋抢劫 法院判8年4月
王男伙同白男等人在2023年3月间晚间分持球棒,闯入逃逸外籍移工租住处,王持改造手枪对空鸣枪,一行人控制移工行动,砸毁物品、搜刮现金4万多元、戒指及项链等财物,抢走2辆汽车逃逸。一审、二审均依强盗等罪判王等8人徒刑8年4月至4年不等,仍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王姓男子缺钱花用,认定逃逸外籍劳工就算被害也不敢报警,于是伙同白男等7人在2023年3月间晚间分持球棒,大喊「警察」闯入外籍移工租住处,王并持改造手枪对空鸣枪,一行人控制黄、阮等多名移工行动,砸毁物品、搜刮现金4万多元、戒指及项链等财物,抢走2辆汽车逃逸。一审、二审均依强盗等罪判王等8人徒刑8年4月至4年不等,仍可上诉。
王与李男、熊男、蔡男、王男、白男、张男及陈男等8人在2023年3月26日前往台中市黄姓及阮姓等多名逃逸外籍移工承租处前,谋议分工后,闯入恫吓、看管住户,强盗财物。
王分发木制及铝制球棒后,在外把风,白等人闯进大喊「警察」,制造警察抓逃逸外劳的假象后,以球棒砸毁屋内家具物品、大肆搜刮财物,控制黄、阮等多人行动,强行取走他们的戒指、手链及项链,总价值约8万7000多元、现金4万元及存折、居留证及健保卡等。此外,并开走停放该处的2辆自小客车逃逸。
一行人犯后在台中清水区自由车场停车场会合,王当场各发每人赃款1000元,表明强盗财物及车辆,经变卖后再分赃,再将2辆强盗车辆开到梧栖区停放后,一哄而散。
案经被害人阮男报案,警循线查获遭抢赃物及查扣犯案改造手枪1把、6发子弹弹壳等证物。
王等人坦承犯案不讳,王供称因外籍移工欠债、偷工具,他才找人帮忙讨钱;多名同伙证称,王称与移工有债务纠纷,要去打人、抢财物朋分;不过,也有人辩称,因王持枪对空鸣枪,他怕威胁才行动;王坦承对空鸣枪,但辩称只是试枪玩,并没威胁同伙犯案。
一审法官审酌,王等利用被害人多数为逃逸外籍劳工,不敢报警的心态,持球棒侵入住处强盗财物,危害社会秩序、恶性严重,依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侵入住宅强盗、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枪及子弹等罪,各判王等8人各徒刑8年4月至4年不等,王等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王等以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家有幼子需照顾、家庭经济重担沈重;听从主嫌指挥犯案,且犯罪所得仅1000元报酬等理由,请求法官酌减其刑,法官认定原审判决量刑、定执行刑均无不当及违法,上诉理由无可采,判决驳回,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