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女移工见警慌了!想用2万元贿赂遭法办 法官4大关键判免刑

印尼籍逃逸女移工遭警查获时,怕被遣返,竟想以2万元贿赂员警求生路而触法,但法官审酌后判她免刑。(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一名25岁印尼籍女移工小凤化名)被警察盘查时,竟想以2万元贿赂警察,求放她一马,不料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送办。士林地院认定小凤犯公务员行求贿赂罪,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一时恐慌才触法,且属社会弱势族群,最后也没实际交付贿款,因此判免刑。可上诉。

今年5月5日凌晨,小凤独走在北市士林区街头巡逻员警觉得她形迹可疑,于是上前盘查,发现她是逃逸移工,准备依法逮捕时,小凤竟慌张地说,「我现在可以给你钱,我不想回家」、「老板我可以给你钱吗?我现在拿钱2万块给你好吗?」等语。员警当场拒绝后,将她依法送办。

判决指出,小凤遭警查获时,为免遭遣返,致家庭顿失依靠,一时惊恐才贸然出言,请求以金钱换取通融,但并无实际交付贿赂的行为,法官认为犯罪情节实属轻微,且小凤始终坦承犯行,同时审酌小凤是离乡背井来台谋生的外籍劳工,属社会弱势族群,因此依法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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