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籍逃逸移工铁管打爆女友害惨死 因这理由获2次减刑轻判

泰国籍逃逸外籍劳工吉拉佑前年酒后因细故与同居女友、泰籍逃逸移工发生争执后,持铁管敲击死亡(示意图,达志影像)

泰国籍逃逸外籍劳工吉拉佑前年酒后因细故与同居女友、泰籍逃逸移工发生争执后,持铁管敲击她成伤,且经救治后仍不治死亡,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考量他犯后自首且因酒精成瘾,犯案时辨识力降低,2次减刑后,依伤害致人于死罪轻判8年定谳。

中文名吉拉佑的男子是泰国籍人士,2008年来台工作,同年9月24日即逃逸成为逃逸外籍劳工,2017年起,与同为泰国籍逃逸外籍劳工且来台湾工作已15年的阿真成为男女朋友,同居在台中一处果园工寮,共同受雇在果园工作或前去其他果园工作。

2021年8月9月下午,吉拉佑出外喝酒返回工寮后, 与阿真因故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吉拉佑用挡住工寮大门之铁管,猛力击打阿真左侧头部及左侧腋下,造成阿真左太阳穴附近撕裂伤2处、左腹协和左侧胸大片挫伤和左肋骨骨折,随后因伤重倒卧在工寮内瓦斯炉前。

吉拉佑发现阿真倒地不起且头部流血,旋打电话托果园负责人呼叫救护车,紧急将阿真送医急救,又警经119转通报到达现场后,吉拉佑于警方尚未有确切证据知悉其为犯人前,主动向前来处理之警员自首并接受裁判,阿真在同年月14日因钝力性头部外伤死亡。

台中高分院考量吉拉佑长期饮用酒类,并达到酒精成瘾的程度,且行为时受到高剂量酒精的影响,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之情形,符合刑法第19条减刑规定,又考量他犯后自首,2次减刑后,轻判8年,他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