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摩铁内勒毙2年幼子女 逃死判决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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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吴姓女子在汽车旅馆勒毙6岁儿子、7岁女儿,一审判处死刑,二审审理后认为,吴女犯后深表后悔,在狱中努力重新学习,对未来仍有高度期待,有复归之正向期待,因此改判无期徒刑。可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对吴女进行量刑鉴定,结果认为她行为时为忧郁症疾病所苦,承受极大心理压力致犯本罪,让她接受治疗精神疾病,配合心理治疗与心理咨商缓解病情,重新架构自我信念,即有复归之正向期待,她人格及心理固有重大缺失,然未见有泯灭人性之反社会人格。

高院认定,吴女所为固已严重违反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所揭示儿童权利应予保护之规范,符合国际公约施行法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情节最重大之罪」,但尚未达于有与社会永久隔离之必要,因此量处无期徒刑,宣告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