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8命逃死 判决「减刑原因」瞎爆!蓝委气炸:天怒人怨

新竹市轮胎行遭纵火,祖孙3代8人葬身火海。凶嫌如今逃过死刑,引发舆论炸锅。(中时资料照/王惠慧摄)

凶嫌陈彦翔纵火导致8名家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日前大法官第8号死刑释宪之后,也成为第一宗由第一审死刑,第二审改判无期徒刑的案例。国民党立委王鸿薇直批,高院改判原因让人无法接受,竟然是自首减刑;尤其判决书中说,「难认其属『狡黠阴暴』而自首之人」,爰依刑法第62条前段自首之规定,依法减轻其刑为无期徒刑。她质疑:杀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国司法正义完全就是笑话!怒轰实质废死天怒人怨。

8死案件今判决出炉,凶手陈彦翔因欠债缺钱,又为了谁洗碗的琐事而与家人口角,愤而泼汽油烧店烧家,导致包含他妈妈、妹妹、妻子、3名子女、大嫂、姪女在内,共8名家人命丧火窟,仅父亲逃过一劫,新竹地院去年9月一审时认定其罪无可恕判决死刑,没想到高等法院审理后竟然改判改为无期徒刑。这同时也是宪法法庭作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之死刑释宪判决后,第一件一审宣告死刑上诉二审审理后宣判「逃死」。

王鸿薇指出,这为实质废死开了第一枪恶例。事实上该案起诉检察官于起诉书中就痛批,陈彦翔犯后还矢口否认,认为陈彦翔泯灭天良,建请判处死刑。更可恶的是一审诉讼过程中,陈彦翔双手插口袋、满脸不在乎地说,「我没有上诉,是律师帮我上诉的。」法官再问「有没有承认犯罪?」他根本连答都懒得答,后来才承认放火否认杀人。死者家属,除了陈彦翔的父亲和哥哥表示没意见以外,其他人都要求判陈彦翔死刑。

王鸿薇提到,已故大嫂的母亲泪诉法官说「所谓虎毒不食子,他真是禽兽不如,连3个小孩都没放过,一个杀了8个人的人配谈『人权』吗?…犯案时还阻止别人逃生,他害我莫名其妙地失去,养了28年的女儿和1岁的孙女,我做妈妈的心都碎了…他(指陈)居然还敢在法庭上说我又要钱又要命,甚至还说我想利用女儿的死过荣华富贵的生活,这分明是在我的伤口上洒盐,他有悔悟之心吗?」

「高院改判原因也让人无法接受,竟然是自首减刑?」王鸿薇痛批,尤其参阅判决书中说,「难认其属『狡黠阴暴』而自首之人」,爰依刑法第62条前段自首之规定,依法减轻其刑为无期徒刑。「杀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国司法正义完全就是笑话!」

王鸿薇质疑,不晓得这些宣判实质废死的大法官、判决逃死法官,要如何面对这八条人命?直呼实质废死天怒人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