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爆炸案 被告判死刑

2013年11月发生于山西省委门前爆炸案,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宣判被告丰志均一审被判处死刑。丰志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华网报导,42岁的男子丰志均为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曾因盗窃遭处有期徒刑9年。据悉,丰志均因中国首富王建林万达集团在太原龙潭地区暴力拆迁,因补偿不公,被迫到山西省委信访局上访,上访无效后,愤而于2013年11月6日凌晨,将9枚自制的爆炸装置,安放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山西省委门前附近。

当日晚间9枚爆炸装置于设定时间陆续爆炸,造成1人当场死亡、17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