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砍天珠商人32刀夺命!主嫌1原因再逃过死刑

李政达(中)砍杀张姓天珠商人32刀致命,更一审法官认为李男仍可教化,改判无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王煌忠台中传真)

震惊社会的台中张姓天珠商人命案,主嫌黄焌柚因1颗「天地眼中眼」天珠,教唆友人李政达、李之楷等人绑架杀害张姓天珠商人,还抢走14串市价千万的天珠。黄焌柚、李政达一审遭判死刑、李之楷无期徒刑,二审除李之楷维持原判,黄、李皆改判无期徒刑, 3人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等法院10日宣判,黄焌柚、李政达部分,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李之楷则改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本案仍得上诉第三审,尚未确定。

该案发生在2019年,台商黄焌柚与张姓天珠商人原本为朋友,2人合伙买卖天珠,却因为黄认为张贩售天珠利润分配不公,2019年4月私吞贩售2人共有的「天地眼中眼」天珠,并以38万人民币的价格卖出且中饱私囊,之后因张男追讨该「天地眼中眼」天珠而知悉,双方发生争吵。

前怨未消,黄男又因缺钱花用,私下找上曾经担任厨师的李政达,2人合谋强盗张男随身携带的天珠且预谋杀害张,李男找来李之楷及蔡姓、黄姓等同伙,于2019年11月25日假藉购买天珠,约张在台中市北屯区某停车场碰面,见张男现身,李男就持折叠刀朝张男头、颈猛刺32刀,致张男死亡。

李男抢走张男身上市价1042万元的14颗天珠,并计划将张男遗体载至雾峰山区埋尸,因民众见其行迹鬼祟报警而被查获。一审法官认为李、黄谋财害命恶行重大,依强盗杀人等罪判2人死刑,另李之楷判无期徒刑;二审认为黄、李2人手段虽残暴,但未达极度残虐、执拗程度,仍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3人不服判决上诉。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10日上午宣判指出,考量李政达、李之楷过往无犯罪前科,黄焌柚亦无类此人身伤害杀人素行,认其3人应非穷凶极恶之人,不具无法教化改善之绝对反社会性,是如对黄焌柚3人施以长期监禁,使其等深刻反省,矫正偏差之价值观念,仍有令其等迁善而再次复归社会生活之可能,故认尚无对其3人处以死刑之极刑,使其与人世永久隔绝之必要。判处黄焌柚、李政达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另外李之楷犯案时仅18岁多,智虑未成熟,因受他人怂恿犯案,应属情轻法重,于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后,判处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