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人魔郑捷未出庭聆判 高院维持死刑原判决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杀人郑捷在103年5月21日搭北捷板南线从龙山寺站到江子翠站时,持刀随机杀害同车乘客,造成4死22伤,一审新北地院依杀人罪判4个死刑,二审台高院30日维持死刑原判决,今日郑捷则如愿并未出庭聆判。

▲北捷杀人案二审宣判,郑捷维持死刑原判。(图/记者杨佩琪摄)

郑捷在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曾向出庭的高中导师被害人道歉,但在向被害人及家属道歉时,则遭嘘骂是「人神共愤的人渣」,郑捷一审被依杀人罪判4个死刑、22个杀人未遂罪,合并判刑144年6个月,应执行死刑,新北地院宣判时他遭法官强制提解到庭聆判,所以,在二审期间他请求不要出庭聆判。

除刑事部分外,郑捷也遭被害人及家属请求民事赔偿,新北地院判决郑捷须赔偿共2981万余元,但因郑捷名下并无财产,未来被害人及家属就算胜诉确定,也拿不到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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