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定谳4死刑 王育敏:判决符合社会期待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2014年在台北捷运车厢随机杀人郑捷,最高法院22日定谳4个死刑,郑捷也成为台湾第43名待处决的死刑犯,法官列出5大理由指出,即使社会有死刑存废争议,但目前尚未废除死刑,法院不得回避。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指出,根据国发会日前民调,近9成国人主张维持死刑制度,郑捷的判决符合社会期待。

针对郑捷死刑定谳,法官特别列出5项,包含「罪证确凿,纵使果过程中有程序争议,也不影响上诉人,也就是郑捷应负的责任」、「精神鉴定虽有瑕疵,但并不影响判决」、「有无教化可能是用在有期或无期徒刑争辩上,判处死刑无可回避」、「虽然有两公约,保障公正审判程序,但台湾是还保有死刑的国家,郑捷杀人既遂,符合两公约中最严重罪刑要件」。

法官最后一点理由明确表示,「赞成死刑或废死争议,台湾是言论自由国家,应该要包容不同意见,而在全国达成共识下,又目前尚未废除死刑,法院不得回避」。

王育敏认为,台湾仍有死刑制度,也有处决死刑犯,如果法律制度不变,郑捷判决符合社会期待;接下来就看杀童案、小灯泡案,法院会如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