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存废 不能根本解决随机杀人事件,在于媒体素养

▲▼ 民众自发的用黄丝带鲜花哀悼不幸丧命的刘小妹妹。(图/记者李毓康摄)

文/黄敬婷

如果你的FB都仍在转传杀幼童只有唯一死刑的话,那内湖女童母亲大声疾呼希望「从根本、从家庭、从教育,让这样的人消失在社会上,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都不要再出现这样子的人。」这句话,说实在的你根本就没有在听。坦白说,践踏女童母亲带着支离破碎的心站媒体前说出真实母亲的担忧,今天以这样的思考模式,不仅死刑的存废只会拿来让政治炒热社会趋势下的立场,对随机杀人这般种种,我只能用无济于事来形容。 对于女童我很哀伤与心痛,对于我们期待让这个社会更好的阅听众们,我亦哀伤与心痛,新闻媒体报导与我们日常即息息相关,即使你再厌倦大部分劣质媒体在资本主义竞逐下的了无新意后,你仍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于媒体讯息的连结与紧密程度相当。从不停转发女童未盖白布照片至翻开废死联盟的过往继续鞭尸,我们该真正思考这件事情的根本要归属哪里?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死刑要废除与否之议题,应该是要废除死刑方需要提出举证责任:为什么要废除原本既有的死刑?在废死联盟2015年台湾死刑判决报告全文的张娟芬序:死刑辩论的三个突破中即提出几个很好的问题如 第一:讨论此议题时,你是否真正看过死刑判决,如果没有,你对死刑的意见从哪里来?是否从一般的社会文化给予的既定模型?那这些直觉是正确的吗?

第二:在死刑的审判程序中你了解了多少,法院判决死刑是多数性裁决不是全部一致性判决,这其中是否有商榷空间,又台湾现况下75个死刑犯的罪案你知道与了解的又多少?

第三:虽然现在讲究人权,且这一点也不会是今天要讨论的问题,但我还是依要讨论废除死刑前你应该要知道的事情为要点问题列出,即是关于自白。真实状况的自白是否有在有压迫性的环境或出自于不正当手段下完成?且自白应不能作为判决有罪的唯一证据

最后在台湾75个死刑犯中67件案件中,你是否了解其中有31件(46%)重要物证未找到(包含证据遗失)、25件(37%)重要物证漏未经实质调查(如凶器未鉴定),在种种条件没有满足下,这样的死刑判决有误判的可能已不是少数中的少数,光重要物证未找到而判死刑就将近五成,你能容许这样的判决品质否?如果我们不坐下来好好先了解死刑的执行与废死的必要性,光在哪里喊口号:杀童唯一死刑,民众不理智情绪堆叠只会让状况晦涩不明。

我们应该也要知道死刑对于那些对被害者没有仇恨动机而故意杀人的人没有任何的吓阻作用,撇开废死与否的讨论,随机杀人的恐怖行径其实在死刑的案例67件中有35件是被害人被告完全不认识的,且七年6起9死的随机杀人事件郑捷4分钟砍26人事件发生后更有部分FB粉丝团支持其行为或也跟着带刀到市区效尤,不仅带给社会恐慌,人人自危,彼此信任感降低,大家不停在网路上挞伐,新闻媒体者亦一直翻开郑捷的过去,用大大的头条汤姆熊割喉杀童案曾文钦说:「杀一两个人不会被处死」,将之与废死事件直接的链结,没有先将废死提出的诉求司法审判的纰漏在具体非抽象的部分可以改进未改进之提出讨论,仅为收视率、点阅率在标题做文章,不仅没有尽好第四权的守门人职责,给予正确的处理之道,呜呼哀哉矣。 社会大众在面临此状况时应该积极的了解促成此种人格的家庭背景或社会背景是甚么,不是他病了,然后社会也跟着被传染,而是着手处理类似此种社会人格的个案,避免悲剧再发生,社会上有一个这样的问题人物已经让我们很辛苦,切莫增加。还有这般父母,事件一发生就加诸在我的小孩精神疾病上,真正精神疾病的人才为你们的辩词所累,这样的父母多一个也不行,但社会大众亟需培养对媒体新闻的识读素养,才能解决当务之急,待我们自己更进步后,让这个社会更安定和谐。

*作者黄敬婷现为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资源发展系兼任助理。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