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大法官 就可决定死刑存废
宪法法庭23日辩论死囚释宪案,国民党立委林思铭(左起)、傅崐萁、翁晓玲19日呼吁大法官拿出良心,别让台湾成为犯罪天堂。(本报资料照片)
一分钟看懂宪法法庭审理死囚释宪案
台湾史上关最久的死刑犯黄春棋等人声请释宪,主张案件第3次上诉最高法院后由同一法官审理的「连身条款」违宪,去年宪法法庭判决合宪后,37名死囚再以死刑规定违宪声请释宪,宪法法庭23日将开庭辩论,这也是许宗力等大法官8年任期届满前第二度审理死囚释宪案。
这次死刑释宪案,15名大法官扣除回避审理的蔡彩贞等3人,评议后只要过半、7名大法官赞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规定或判死定谳的判决违宪、部分违宪,获得再审或非常上诉的机会,未来案件恐再丢回最高法院审理,判决是否让死囚改判、逃过死刑裁判,备受关注。
不过,因日前发生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坠楼死亡引发「法官过劳」问题,身兼司法院长的大法官许宗力如果铁了心要帮死囚翻案,37死囚该如何改判,就可能成为普通法院法官的重大课题,无异又再次大幅增加法官审案的案件及压力,将再引发争议。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由立委翁晓玲代表撰文提「法庭之友」意见书,主张死刑存废立法政策重大争议,属立法者的立法裁量范畴,立院未修法废除死刑制度前,宪法法庭应尊重立法形成自由,不宜藉释宪权的行使,变相移转宪法赋予立法院的政策决定。另有民间司改会及废死联盟、冤平协会等11团体,及徐育安教授等5人提出「法庭之友」意见书,显示死刑释宪案引发社会及法界的高度重视。
死囚王信福被控在1990年教唆枪杀2名员警,2011年被判死定谳,他主张死刑规定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合并其他36位死囚声请,4月23日将展开马拉松式的辩论。
辩论重点为死刑是否违宪,死刑除剥夺生命权外,是否另干预其他宪法上权利,如免于酷刑权利、人性尊严?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宪?如死刑违宪,有什么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
如果认为死刑合宪,什么犯罪类型可判死刑,37名死囚中,有人是因为1999年施行的「唯一死刑」被判决定谳,但有些人是因2006年7月1日修正的死刑或无期徒刑规定,这样是否违宪?理由为何?
另1个辩论重点是,近年最常被拿来当逃死抗辩的理由,为刑法第19条就「精神障碍」及「心智缺陷」的行为人,依其行为时辨识能力的程度,而有「不罚」或「得减轻其刑」区别,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