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警坏坏人妻被抓包 靠神秘录音档免赔百万
一名基隆港务警察被一名男子控告侵害配偶权,法院因和解录音档判他免赔。(示意图/Shutterstock)
基隆港务警察总队一名警员与已婚国中老同学搭上线,两人多次发生性行为,但关系见光后,该员一度与女方丈夫达成和解,不料女方丈夫突然向警政署检举该员,提告求偿百万。基隆地院审理时,该员拿出女方丈夫在和解时录下的录音档,法官判求偿无理,该员无须赔偿。
判决书指出,女方丈夫主张,基隆港务警察总队一名警员与他老婆为国中同学,但却在2019年3月至12月间,屡次与他老婆前往九份等地的旅馆投宿,其老婆也坦承每月至少与该员发生两次以上性行为,还自曝,「我很贱,我让你戴绿帽」等语。
女方丈夫指出,他在2019年3月间曾向警政署检举该员与他老婆有不正常交际,警政署于同年4月21日回复已惩处在案,综合上述理由,向该员提告,请求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该员则否认与女方有不正常关系,并主张,原告所提出的订房纪录、警政署回函等物证均无法证明他与女方的关系;另外,该员表示,他曾与女方透过LINE联系,致其丈夫误会有不正常关系,2019年1月曾与原告以电话达成和解,并支付3万元红包,不料,原告仍持续纠缠,甚至还到警政署检举他。
该员提交一份录音档,并说因原告持续纠缠,因此2019年3月两人再度通电话,在原告的同意下电话录音,双方都在电话中说出,「任何司法或行政调查都彻底结束,互不追究,双方回归正常生活」。
基隆地院审理时,法官透过该员所提交的录音档判定,两方均同意抛弃对他方为刑事、民事、行政上之权利主张或请求,因此判定原告所提起的求偿无理由,驳回请求,判该员无须赔偿。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