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15年 王立军庭上悔罪连说对不起
针对前重庆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而央视播出王立军审讯期间悔罪,连说了两次对不起。
《新华社》报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明知他人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却徇私枉法,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王立军作为大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外国驻大陆使领馆,构成叛逃罪,且情节严重。他还滥用职权,非法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构成滥用职权罪。
另外,王立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情节恶劣。
不过,王立军后来要求有关人员对谷开来涉嫌杀害英商海伍德案重建档案、调查补证、保留物证,向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并提供证据,积极协助复查,对公安机关侦破该案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他所犯徇私枉法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而王立军犯叛逃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至于王立军揭发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依法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对王立军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而央视播出王立军18日审讯期间向法庭悔罪,表示「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让你们失望了」,他愿意以余生来回报、弥补对于组织、关心他的人所造成的伤痛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