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世狠媳喷杀虫剂虐死97岁公公 一审无罪二审大逆转判15年

惊世媳妇喷洒杀虫剂虐死97岁的公公一审无罪,高等法院二审10日宣判,戚女改依杀人罪判15年。仍可上诉。(中时资料库)

前年戚姓女子要求97岁的杭姓公公回房间午睡遭拒,她竟情绪失控加以痛殴,还从冰箱冷冻库取下冰冻鸡肉鱼肉放置在公公身旁并喷洒杀虫剂,年迈的杭姓老翁遭虐死,一审考量戚女犯案时无辨识力判无罪,但须监护5年,但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大逆转依伤害致死罪改判15年。可上诉。

戚女现仍在疗养院住院治疗,去年7月一审宣判得知无罪后,当时戚母恸哭并感谢上天,激动表示女儿慢慢知道发生的事情,但仍情绪不好。

而当时戚女的先生,也是杭姓死者养子,得知消息后,表示愿意原谅太太行为,并说:「认识她超过8年,一直知道她的状况」。

精神鉴定指出,戚曾案发拿刀想要攻击母亲,显见精神状况有问题,并有躁症、忧郁症、幻听、妄想等精神病症,罹患双极型慢性情感思觉失调症,案发当时,有无法理解及判断现实事务因病无法逻辑推理合议庭因而认定戚女因病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无法依据周遭而辨识其行为,依法判决无罪。

一审判决更指出,案发前戚女曾因病接受治疗,但因缺乏病识感、服药不规则终酿憾事,且有大量饮酒习惯医师也有建议戚应强制住院接受精神治疗,为了预防再度出现类似本件憾事,造成家人沈重负担以及危害公共安全,有长期施以监护治疗的必要。

大学研究所肄业,担任过安亲班助理的戚女虐死公公后遭起诉,士林地方法院医院鉴定结果,认为她有幻听及被害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她伤害杭男致死的行为,因精神障碍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属不罚,因此为无罪判决,但遭二审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