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惊世媳妇喷杀虫剂虐杀97岁公公 一审无罪二审逆转判15年
士林戚姓女子2018年底,连续2天以冲冷水、喷杀虫剂、脚踩等方式,虐死97岁公公,犯后坦承因没吃药,导致精神病症发作,检方虽依照「家暴伤害致死」罪嫌起诉,但一审士林地院仍认定她行为时受精神病影响,判她无罪,但须监护5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0日宣判,戚女改依杀人罪判15年。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戚女因不满丈夫被公公当成摇钱树,对公公充满怨怼,从2018年12月20日起,连续2日因公公不愿午睡、上厕所,戚女情绪失控,趁丈夫外出上班时,把公公拖到浴室冲冷水、喷杀虫剂,甚至用长刷、脚踏等方式,把公公肋骨打断多根,凌虐致死。她犯案后一度遭羁押,后因精神鉴定「有强制治疗的必要性」,先前已获裁定交保,住进精神病房。检方仍对她提起公诉。
一审士林地院审理时,戚女坦承因没吃药,才会出现幻听、被害妄想等状况。她住进医院治疗后精神回复正常,才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严重,「那是一条人命」,她解释「因为幻听幻觉,有声音叫我去做这些事,那不是我,我肯定当时我是失心疯的,没有任何辨识行为的能力。」另外杭姓丈夫出庭替妻子求情,不愿追究,他当庭说:「我太太就是这样本性善良,她跟我父亲情同父女」,「太太是个病人,就像(她)多年来照顾我爸爸,照顾太太是我的责任。」
一审法院最后依照刑法19条第1项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最后判决戚女无罪,但需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5年。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根据台北市立联合医院阳明院区报告,发现戚女平日有饮酒习惯,平均每天要喝1500ml的红酒,若不喝或少喝,就会出现酒精戒断症状,另外饮酒后曾出现酒后失忆之现象。而戚女家族有精神疾病史,母亲患有躁郁症、大阿姨有忧郁症,表哥有思觉失调症。
另外戚女的丈夫在高院审理时也再次出庭替妻子求情。律师也举证说戚女有许多失常的行径,本身也有精神疾病,所以是「病人照顾病人」,会发生憾事是长照压力造成,「不是真正的她」。至于戚女也在最后陈述时,哭着说「我对不起我公公,但希望好好把病养好,再照顾我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