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外劳遭逮想行贿员警 法官认女方惊恐免刑

印尼女外劳为了避免被员警逮捕而遭遣返,竟打算行贿员警,但法官认为她是一时惊恐贸然出言,判决免除其刑。(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印尼籍女外劳IRMA遭警发现逾期居留,她担心遭收容遣返,竟说「老板我可以给你钱吗?我拿钱2万块给你好吗?」遭警以行贿罪法办,士林地院日前宣判,认为IRMA一时惊恐,贸然出言请求以金钱换取通融,并无实际交付贿款,判决免刑,可上诉。

士林警分局兰雅派出所黄姓员警,今年5月5日凌晨12点多拦查IRMA交通违规,同时发现她是逃逸外劳,但IRMA不想被解送移民署遣返,当场说:「我现在可以给你钱」、「我不想回家」、「我身上有2000块,我马上给你」等语,还说「不然要不要那个!」遭黄员当场拒绝,并带回派出所侦办,现人在宜兰收容所收容中。

事后,黄依配戴的微型摄影机影片,以贪污治罪条例当中行求贿赂罪函送IRMA。士林地院开庭,IRMA坦承不讳,确实打算行贿员警,但法官认为,IRMA离乡背井来台工作,属于社会弱势族群,一时惊恐而贸然出言行贿。

判决指出,IRMA犯罪情节轻微,且金额仅2万元又没有实际交付,因而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