鲑鱼之乱 蓝委倡改名冷静期
连锁寿司餐厅推出姓名有「鲑鱼」同字、谐音,可享消费免费活动。中市1名郭姓女大生到西区户政所改名为「郭鲑鱼丼饭」。(民众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连锁寿司店推促销活动,引发连续两天疯改名鲑鱼的「鲑鱼之乱」,成为热议话题,也让台湾意外登上国际媒体版面,年轻人改名搞怪无上限,甚至也发生了改名超过三次无法再改的悲剧。内政部长徐国勇昨天在立院答询透露,这次全国有200多人真的改名叫「鲑鱼」;国民党立委李德维建议新增改名冷静期,行政院长苏贞昌则说这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徐国勇吁 建议改名前三思
民进党立委林楚茵昨质询指出,根据户政系统,全台至少有300多人为吃免费寿司尝试改名。虽一辈子能改3次,但《姓名条例》第9条第1项第6款载明「粗俗不雅、音译过长或有特殊原因」为一种「霸王条款」,再加上改名成本低,是否为一种法条漏洞,造成改名拿优惠措施?
徐国勇回应,根据大法官解释,有关姓名有无不雅或粗俗,是由个人主观认定,户政人员只能劝导,这次虽有300多人想改名,但其实有不少人被劝退,所以实际上只有200多人真的改名。
徐国勇还透露,在事件发生前,全国就有10个人名叫「鲑鱼」,要说不雅也不合适。他呼吁民众不要随意乱改名,因不论是父母取的或是自己决定的,许多证件都要修改,建议大家三思。
3次无法再改 恐实至名鲑
国民党立委李德维提出新增改名冷静期,例如申请后先经过15天或30天再生效,或改名3年内不能再改,让民众冷静一点。
政院长苏贞昌表示,姓名权是人格权,政府无法妨碍人民行使,名字订定人民有自我判断,所以规定3次为限。宪法保障人民姓名权同时,立委提议多加一个冷静期条件,是可以思考方向。
不想同鲑于尽 出家就好
到底这次全国有多少人改名鲑鱼?内政部户政司说尚未正式统计。至于部分民众改名满足口腹之欲后,惊觉已改名3次无法再改,恐实至名「鲑」。
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表说,因活动而改名者是少数,暂不考虑修法。但知情人士说,不想同鲑于尽,还有解套方式,例如出家、当特务。
该人士表示,内政部虽表明不会修改《姓名条例》第9条,但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请更改姓名,包括原名译音过长或不正确;因宗教因素出世或还俗;因执行公务之必要,应更改姓名。」若为了吃鲑鱼愿意改名,那为了改名而出家算刚好而已,若不合意愿,也可从事敌后工作,改姓名更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