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15年前性侵酒醉昏睡表妹 法院批:罔顧人倫判刑4年8月
台湾去年掀起MeToo运动,不少性侵害、性骚扰被害人站出提告,其中一名表妹提告揭露15年前遭表哥侵犯。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乘机性交等2罪,判处林姓表哥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月。
判决指出,林姓表哥2008年1月间,到林姓胞姊和表妹位在北市某捷运站旁的租屋处,见表妹酒醉昏睡不知抗拒,乘机性交逞。同年2月间的农历新年,在外婆家再度遇到表妹,压在睡觉中的表妹身上,徒手猥亵表妹全身,表妹惊醒,严词拒绝而乘机性交未遂。
合议庭指出,林姓表哥罔顾人伦纲常,屡次利用表妹睡眠而不知抗拒,对其性交,逞己身性欲,欠缺尊重他人身体及性自主决定权,其心殊属可议。
合议庭审酌,从案发后至表妹去年提告,时间长达15余年,表哥无任何致歉,造成表妹隐忍多年,造成极大心理创伤,迄今未取得原谅,诉讼过程中虽具状道歉有意愿调解,但表妹拒绝调解。林男侦查中否认犯行,但最终认罪,目前从事仓储物流工作等,全案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4月,又犯乘机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诉。
示意图非本案。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