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性侵12岁表妹 判徒刑6年半

19岁表哥因性侵12岁表妹3次,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19岁男子远房表亲在2017年共同出游,晚间见表妹出门购物,竟在楼梯间企图性侵,隔年借着参加花莲的丰年祭,在表妹住处性侵2次,士林地院分别依强制性交未遂、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10月、3年8月共3罪,应执行6年6月。

2017年8月表哥与12岁表妹同住花莲县民宿,晚间趁表妹外出购物,在楼梯间对表妹毛手毛脚,附近正巧有人经过,他听到声响担心事迹败露,赶紧「踩煞车」,犯强制性交未遂罪。

隔年7月间,表哥以准备丰年祭舞蹈为由到表妹住处,晚间趁表妹独自一人在房间内手机,性侵得逞,隔月自花莲返回台北,又强拉表妹到露营区的休旅车上,不顾表妹拒绝大喊「不要」、「走开」等语,性侵得逞。

去年3月表妹无法忍受内心阴影,告诉学校老师远房亲戚兽行,经合议庭日前审结,依强制性交未遂判处徒刑1年10月,而强制性交2次部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8月,3罪应执行徒刑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