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性侵小姊妹花141次 半瘫算命师判19年半确定

▲半瘫算命师性侵母女3人判刑19年半确定。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开算命馆、祭拜「欢喜佛」帮人消除恶运陈姓算命师,他假藉传达欢喜佛意旨诱骗一名妇人和她的2名年女儿,以拍裸照、口交性交仪式祭拜性侵长达6年之久;最高法院8日驳回上诉、判陈男19年6个月徒刑确定。

苗栗县开设算命馆的陈陈裕(55岁)罹患小儿麻痹,仰赖坐轮椅行动,自83年起与一名离婚妇人交往并发生性关系;89年间陈男告知妇人需祭拜「欢喜佛」度过人生关卡,每周以性交仪式祭拜,妇人深信听从。

陈男协助促成妇人购房,妇人事成未还愿,以激怒「欢喜佛」为由,母女恐遭不幸被多人轮暴,从94年起要求母女3人拍裸照、种木瓜树、取公狗精液及性交等不同祭拜方式回向给「欢喜佛」。

妇人及当时年仅12岁及14岁的女儿先以口交方式替代性交,2名自小受母亲灌输因果报应观念,担心恶运降临而不敢违抗,6年多期间遭陈男性侵、殴打,2姊妹遭性次数多达141次。

97年间,陈男又以妇人的2名女儿性交祭拜时敷衍,要求母女参加膜拜「欢喜佛」团体训练课程,收取每期一人14万元及回向替身费共1年2期,妇人及女儿要为陈男工作,还要借款缴付相关费用

母女3人在100年间与陈男决裂,因担心遭噩运降临,仍四处寻找解厄方法,妇人的大女儿因接触到正规宗教信仰发觉有异并向好友同学吐露,经警务友人协助向苗栗地检署提告。

本案苗栗地院审判陈男有期徒刑19年6个月,陈男及检察官不服都提出上诉,台中分院判决诈欺取财及诈欺罪不得上诉,其他部分得上诉。最高院法官认为陈男为逞私欲利用被害人对他的信任骗财骗色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一生难以抹灭的阴影,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