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鬼父「做爱改运」...硬上2姊妹1196次 判囚26年半

新北离谱父亲性侵2女儿共1196次,判刑26年6个月。示意图。(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鬼父,14年前与妻子离婚后,竟以「行房可改运」为由,对年仅12岁的大女儿伸狼爪,8年间性侵1180次;小女儿满12岁后,也遭他猥亵性侵15次,甚至还曾喝下女儿尿液。两姊妹隐忍多年,决定对父亲提告。新北地院合议庭强制性交等共1196罪,判这名父亲26年6月。

判决指出,这名52岁男子无业,全靠老母亲子女养家,2003年时与前妻离婚后,他竟从隔年开始以「行房改运」为由,对当时年仅12岁的大女儿骗称,可以透过做爱改善人缘,否则就会有劫难发生,强行以大约每周3次的频率性侵女儿,直到2012年大女儿结婚离家才脱离魔掌,8年来总计共性侵1181次。

此外,这名狼父从2006年开始至2009年间,还将魔掌伸向当时刚满12岁的小女儿,以类似手法装神弄鬼,强行性侵、猥亵15次,甚至还曾变态将脸贴近下体喝尿。两姊妹成年后陆续离家,不过大女儿先前离婚后寄住在哥哥家,去年竟然又遭到父亲性侵。

两姊妹互相讨论后,决定揭发父亲的恶行,一起报警提告,法院审理时,这名父亲坦承犯行。合议庭斥责身为父亲却不善尽教养之责,反而为了满足私欲,长期对两姊妹性侵,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造成2人无法磨灭的阴影,因此判处他应执行26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