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苏醒成性骚累犯 袭胸还扯掉胸罩遭判重刑

植物苏醒成性骚累犯 袭胸还扯掉胸罩遭判重刑(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高大壮硕的刘姓男子,趁身形娇小的女子经过时抓捏她胸部,刘不满女子拉住他质问,竟恼羞成怒,将对方压在地上暴打,还借机扯掉她上衣及胸罩,致她上身全裸,高院考量刘曾犯性騒扰案,不到半年就犯案,属于累犯,依性骚扰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另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1月,则可上诉。

判决指出,26岁刘男8年前出车祸,一度成为植物人,苏醒后无法工作,在街上物品。今年2月,身高180公分体重120公斤的刘男,在捷运府中站出口人行道,见身高仅155公分、50公斤的年轻女子骑U-Bike经过身旁时,突然伸出左手用力抓捏她胸部。

女子不甘受辱,拉住刘男衣领质问为何袭胸,并要报警,刘男则恼羞成怒反问对方有何证据证明他袭胸,双方发生拉扯,刘竟出手殴打女子头部及背部,并将她压制在地上痛殴。

女子为求脱身,反手抓捏刘体下体乘机脱逃并大声呼救,但数秒后即遭刘拉回继续压制在地殴打,刘不顾女子反抗及路旁民众大声喝斥,双手抓住女子上衣及胸罩后用力扯下,女子当街春光外泄,经民众协助制服刘男后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刘否认袭胸,辩称因车祸后左手因伤无力,有重度身心障碍证明,是不小心碰触对方手臂而己,还指是女方先脱他裤子,才脱对方衣服一审不采信刘说词,依性骚扰罪判4月,得易科罚金,另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0月。

刘上诉高院求轻判,但高院认为,刘虽有身心障碍,但无法证明他在犯案时克制力不足,且被害人因此事身心受创,刘迄今未和解,加上刘曾因性骚扰案件被判刑2月,去年9月才执行完毕,不到半年又犯案,属于累犯,依法加重其刑,而一审未审酌刘是累犯,撤销一审判决,依性骚扰罪改判5月,得易科罚金确定,另刘涉犯强制猥亵罪部分,改判11月,则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