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压路边长椅强吻摸胸 她喊「我不能呼吸」累犯重判

少女遭压路边长椅强吻摸胸,她喊「我不能呼吸」累犯又遭重判。(达志影像)

一名徐姓男子去年骑自行车经台南市区时,见13岁少女在路口等待红绿灯,竟佯称要载她回家骗上自行车,一路载往一处偏僻小庙,当场强逼少女跨坐在长椅上后,以双脚压住强吻及抚摸胸、臀,少女当场大喊抗拒「不要、我不能呼吸了」,但徐男不松手,直到逞完兽欲后离去,少女才自行逃离报警,因徐男有多类似猥亵前科,法官认定恶性重大判处3年6月。

根据判决书,徐姓男子于民国110年2月16日12时21分许,骑乘自行车行经台南市区某路口,见一名13岁少女在路口等待红绿灯号志变换欲通过马路。徐男立刻上前询问A女将前往何处,并佯称可骑乘自行车搭载A女前往。

A女不疑有他点头答应,坐上徐男自行车后,反将A女载往台南市一处偏僻小庙,抵达后,徐男强逼A女跨坐在小庙长椅上,以其双脚压住A女之双脚及手,强行抱住少女后强吻,过程中A女多次对强烈抗拒喊:「不要、我不能呼吸了」,还试图推开徐男。

但徐男仍继续强吻A女,并抚摸A女之大腿、臀部、胸部,A女持续拒绝抵抗,直到逞完兽欲后才离去,A女逃离后立刻报警处理,警方迅速将徐男逮捕到案。

徐男在法庭上虽然坦承犯行,却还辩称仅有违反少女意愿强吻,并无进一步的行为,猥亵只是轻微犯罪,危害不至于重大,而且他是当时自己主动停止强制猥亵行为,恶性不大仍有改正可能,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法官审理后,审酌徐男为图一己私欲,竟诱骗未满14岁之少女至偏僻处所强制猥亵行为,除侵害女方之性自主权外,也严重危及未成年之告诉人身心健康发展,损害重大。

法官又认为,徐男已有强制猥亵少女纪录入监服刑,出监后,又在103年间,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案再度入监执行,徐男多次犯下类似罪刑,足以认定有相当之恶性,对社会造成之危害重大,仍不宜轻纵,判处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