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小时候在美国遭狼父摸胸亲吻 「无审判权」不起诉
▲桃园市1名女子小学毕业后举家移民美国,女子返台后控诉父亲经常趁其睡着抚摸胸部与亲吻等猥亵行为。(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桃园市1名女子6、7年前自美国返台生活,今年3月间向桃园警方报案,指控父亲在其尚未成年时经常趁2人在美国独处时,乘机侵入房间抚摸其胸部、亲吻,甚至还拉她的手碰触父亲下体猥亵得逞,女子趁返台时报警控诉狼父乘机猥亵;桃检以女子以案发地点在美国,且时间于2005年至2010年之间,因我国法院对其父在美国之犯行并无审判权,桃检14日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这名32岁女子3月初向桃园市某警局提告,指称自己在小学毕业后随父母移民至美国生活,6、7年前她独自返台生活,后来想起约在2005年或2006年起至2009年或2010年间,她尚未成年之际,父亲经常趁2人独处时,半夜趁她熟睡之际潜入其房间,抚摸其胸部或趁机亲吻她,甚至拉她的手碰触父亲下体,以此方式对其猥亵行为得逞。
桃检认为,其父亲已涉嫌乘机猥亵罪嫌,由于女子指控受父亲侵害时尚未成年,其父应涉及对少年乘机猥亵罪嫌,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之规定,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其父犯罪行为与地点均在美国,我国法院对其父在美国犯行并无审判权,检察官侦结应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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