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联络簿惊曝遭恶狼袭胸摸下体 父亲反被诬陷揩油
少女小美(化名)前年独自在客厅时,竟遭父亲的王姓友人袭胸,隔了几个月还被摸下体,于是把委屈写在联络簿的生活札记栏,经导师批阅后赶紧报警,全案因此曝光!检方上诉指出,王男还在村里间散布少女父亲为了向他揩油而诬陷犯行;由于双方最后和解,台中高分院最后判王男缓刑4年。
据判决书提到,王男在前年发现小美独自一人在客厅内,竟趁她来不及防备之际,徒手隔着衣服、触摸胸部1下,由于对方受惊避开表示不要,他才随即停手,并交付100元要求保密;隔了几个月后,他又触摸小美下体私处1下。
后来是因小美在学校联络簿以铅笔写下遭爸爸朋友摸下面等文字,导师隔日批阅后即着手处理,而她担心联络簿内容遭其他同学发现,便以橡皮擦擦掉内容;而她得知王男曾是学校家长的身分后,也在联络簿上揭露此一身分资讯,导师赶紧联络父亲,并通报员警处理。
王男案发后在侦查及原审都矢口否认犯行,少女伯父也证称,「他曾跟我拜托要跟社会局(处)来的人说好话,还有跟我弟弟和孩子说要去警察局把笔录改一改,不要害他等」另外也有导师证称,「社工介入没多久,村长有来学校,称是受王男之托,还说他在村里为人不错,也有子女,应该不会这样,不知是否是爸爸诬指的...」。
判决书指出,可见王男事后千方百计粉饰犯行,找少女伯父要求为之说情,还请托村长到校调阅辅导资料欲窥探案情,拜托民代陪同,干扰社工访视,这些举止在集村环境中,闹得邻里尽知,无异是扩大对少女的伤害,且他在原审审理时表示,「我根本没对她做什么,…我希望事情可以圆满,所以想说可以谈和解…」等语,对于和解犹抱息事宁人的心态,完全不见悔意,其犯后态度可谓恶劣。
检方上诉指出,王男在村里间散布少女父亲为了向他揩油而诬陷,此等恶劣行径均严重伤害对方及全家人声誉,意图模糊焦点,原审量刑实属过轻及轻纵,请撤销原判决,另为适当刑度之判决。
二审合议庭审酌王男在本院审理期间,与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也当场履行和解,也就是给付赔偿金额,对方也同意不再追究,考量犯罪情节及其犯后积极弥补对方所受损害之态度,认为尚有悔意,因此宣告缓刑,缓刑期间内不得对少女有任何骚扰、接触或联络行为,并接受法治教育15场次,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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