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尉遭袭胸摸下体!空军士官长伸狼爪被判刑 不服上诉结果曝
▲小花遭到同僚性侵,对方的妻子还打来求情,拜托她撤告。(示意图/记者周亭玮摄)
记者刘人豪/高雄报导
空军一名张姓士官督导长趁着与上尉女军官小花(化名)共处一室的机会,伸出狼爪侵犯对方,尽管遭到拒绝,仍旧持续恶行,直到小花向军中学长求救,才终于停手。屏东地院审理后,依照强制猥亵罪,士官长1年有期徒刑,士官长不服上诉,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驳回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花与士官长是同事的关系,不过分属不同单位,2人之间没有暧昧或感情纠纷,不过某天小花待在租屋处时,张男突然来访,2人先是在租屋处楼下聊天,接着对方提出「要到租屋处坐一坐」的要求,小花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只好将人带上楼。
岂料上楼以后,士官长突然露出真面目,开始毛手毛脚,强行以手环抱、伸入衣服内抚摸胸部,伸手触碰小花的私密处,并且口手并用侵犯,吓得小花不断拒绝。由于迟迟无法阻止恶行,小花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向军中的学长求救,等到对方来电后,顺势离开、接起电话,才成功阻止了士官长的恶行。
小花挣脱狼爪以后,借着「军中朋友要来访」的理由,将士官长赶走,晚间也到派出所报警、验伤,并且向士官长提告。等到隔天以后,小花还接到士官长、士官长妻子致电,请求她撤告、不要闹上法院。
士官长落网后则指称,当时因为跟小花有了肢体接触,感受到对方没有拒绝,加上气氛到了,所以才会更进一步,直到最后对方喊「不可以」,他也立即停手,虽然行为有性骚扰,但没有强制猥亵。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从小花与朋友的对话、事后到身心科就诊的纪录,以及案发后的情绪反应来看,可以证明小花遭到侵犯所言非虚,士官长的证词则不足采信,因此最后依照强制猥亵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士官长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判决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