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军人诱骗8少女「办案」!厕所硬上、强拍不雅片…判70年5月
▲职业军人服役期间,接续诱骗8名未成年少女,拍下14段影片。(示意图/免费图库123RF)
嘉义一名20岁职业军人阿宏(化名)2018年至2019年服役期间,透过社群软体Instagram、FaceBook认识8名未成年少女,孰料,他竟接续引诱少女视讯脱衣、以胁迫、交往方式性侵少女,还录下14段性交、猥亵影片。对此,嘉义地院日前审结,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共16罪将阿宏判刑70年5个月,应执行12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宏服役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孰料仍处服役期间,2019年8月他结识12岁A女后,在视讯时竟引诱A女掀开上衣露胸部,趁机录影;同时间他还结识14岁B女、16岁C女,皆有交往关系,除了故技重施引诱B女、C女视讯脱衣外,他还将B女带至MTV包厢,企图性交,未得逞后改抚摸B女胸部猥亵,而与C女分手后,更以胁迫方式传讯「所以你是处女吗?我不会报案,你配合我,我自然就配合你」等语,要求碰面上床,幸C女及时封锁,逃过一劫。
同年10月阿宏结识17岁D女后,邀约至国小厕所碰面,提议发生关系,但未见D女同意,他竟直接逼D女口交,并拍摄全程,事后再要求D女自拍猥亵影片;今年1月初他认识15岁E女时,以「我是职业军人,妳拒绝我我才会生气,我只好报警让妳入狱了,准备被关吧」等语,在MTV包厢胁迫E女与其发生关系,并拍下影片;两周后、今年1月底时,阿宏结识14岁F女,传讯「我可以用1000块买妳的20分钟吗?我要的是妳,那20分钟要配合我馁」等语,胁迫F女至高中厕所与其性交,拍摄影片。
今年2月阿宏再向17岁G女称,对方遭起诉,传讯「我都已经帮妳想好消(销)案的方法了…出卖身体妳能接受吗?」,胁迫G女替他口交,再录下全程。同月阿宏结识16岁H女时,以「我最近在处理一堆案件,军人要帮警察办案,我在里面的案件有看到跟妳一模一样的名字,如果是我可以帮妳消案」等语,再度胁迫少女发生关系、拍摄影片,不过,他第二次想再约H女出门碰面时,惟H女已告知友人,友人及时转达H女父亲并报警处理,事件因此曝光。
对此,阿宏坦承犯行,表示愿意由祖父母拿钱赔偿被害者一人8万元,但不被对方接受;法官查出,阿宏拍摄影片前,会要求被害者先录制自我介绍,在询问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时,表示「出于自愿」等举动,以利日后审理能脱免罪责。
法官认为,阿宏利用职业军人身分,威胁少女性交,还拍摄猥亵、性交影片,来满足私欲,除了破坏军纪,严重破坏人民对军誉、司法之威信及信赖,更让8名少女身心健全发展严重受创。
嘉义地院审酌,少女受害后,精神压力大须赴精神科治疗,且少女家属请求重判,拒绝和解赔偿,事后依引诱儿童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为强制性交、成年人故意对少年为强制猥亵等罪,共16罪判刑70年5个月,但应执行12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