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男诱骗少女拍裸照上传社群网站 判囚2年10月

▲屏东地方法院 。(图/资料照)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吴姓男子网路认识1名未成年少女进而交往,诱骗其自行拍摄裸露下体及胸部等身体隐私部位之数位照片,上传至Twitter及脸书等暱称帐号,以留言之方式使不特定多数人观览,案经被害人向家长告知提告,警方根据IP查出他涉案送办,屏东地方法院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姓男子于110年4月24日起,透过网路交友认识1名少女,进而交往,并因此得知其为12岁以上未满18岁。吴男自4月起至10月间,先后以两个不同名字暱称,将对方裸露下体及胸部等身体隐私部位之数位照片,9次上传至脸书及Twitter,供不特定多数人流览。

法院审理,吴男承认部分是他上传,部分不是,以他患有身心障碍,尚需扶养1名未成年子女,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